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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银行在央行约谈后表态:坚决不为虚拟货币提供任何金融产品和服务

来源: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6/23 14:15:36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相关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在此次约谈中提出,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6 月21日晚间,被约谈的五家银行迅速在官网发布声明表示,坚决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禁止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 工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工行在声明中表示,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2013年12月4日《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按照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工行重申,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工行称,将持续加强监测,一经发现,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应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 农行:将持续开展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治理行动
      农行发布《关于禁止使用我行服务用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的声明》表示,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等规定,按照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我行将持续开展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治理行动。为此,农行做出三点声明——一、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禁止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客户准入,并将对客户及资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监测力度。一经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客户关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二、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以及账户的资金安全,请积极配合我行的尽职调查工作,协助我行履行法律义务,打击涉及虚拟货币挖矿和资金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三、客户应高度警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上述有关行为,可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农行重申,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使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等进行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交易。

  • 建行:坚决不为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任何金融产品和服务

      建行发布《关于禁止使用我行服务用于虚拟货币交易的公告》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人民银行等多部委、行业协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及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打击虚拟货币交易行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

        建行在公告中重申——一、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坚决不为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任何金融产品和服务。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以及提现、购买或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在我行开立的账户划转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资金。三、将持续加强涉虚拟货币交易的日常监控排查力度,对于上述涉虚拟货币交易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等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行提示广大客户,增强风险意识,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相关资金交易,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自身财产及权益受损。

  • 邮储银行:禁止使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
      邮储银行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按照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邮储银行表示,将持续加强支付交易环节风险监测,一经发现上述有关行为,该行有权采取暂停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监管部门。

邮储银行提示社会公众,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 兴业银行: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将在兴业银行开立的账户用于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
      兴业银行在声明中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规定,按照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该行将进一步加强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监测和处置工作,并就相关事项声明如下:一、将坚决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禁止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将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我行账户划转相关交易资金。二、将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持续做好客户身份识别与客户风险分类工作,运用大数据等创新技术手段,加强对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监测,强化对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相关交易的违法违规线索,将及时按照相关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账户的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兴业银行称,广大用户应充分认识虚拟货币交易存在的各项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