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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紧日子!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9/5 19:01:10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2018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超3.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1.7%,增幅创4年来新低,这意味着各级政府已经开始过起了紧日子。不过,在全国采购规模增幅趋缓的大背景下,服务类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数据依然实现了“撑杆跳”,充分反映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和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减,仍在“加速跑”。


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政府采购简要情况显示,2018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35861.4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0.5%和4%。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增幅趋缓,较上年增长11.7%,自2015年以来增幅首次低于20%。


业内人士分析,这与近年来各级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有一定的关系。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当前财政状况出现好转,各级政府仍要坚持过紧日子,执守简朴、力戒浮华,严控一般性支出,把宝贵的资金更多用于为发展增添后劲、为民生雪中送炭。按此要求,去年不少地方不断强化财政支出成本控制,压减一般性支出,政府带头过好紧日子,政府全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有所节约,将资金更多地投入在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等重要领域。


这也在去年政府采购结构的变化中有所反应。数据显示,2018年,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规模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22.5%、43.8%和33.7%,其中,货物类采购规模为8065.3亿元,增幅仅0.8%,工程类采购规模为15714.2亿元,增幅也仅有3.3%,与2015年货物类和工程类采购增幅25.6%和10%、2016年货物类和工程类采购增幅10.2%和22.2%、2017年货物类和工程类采购增幅10.5%和11.6%相比,2018年这两者增幅大幅“跳水”,均创近年新低。


另一方面,去年全国服务类采购规模为12081.9亿元,增幅为35.7%,虽然增幅同样较前几年有所缩小,但依然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服务类采购中,保障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分别为5705.5亿元和6376.4亿元,占服务类采购规模的47.2%和52.8%。这得益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在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等重要领域的投入不断加大。


业内人士还指出,财政部部长刘昆近日撰文表示,要把党和政府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方针,切实贯彻和体现到财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开源节流、精打细算,行简约、倡简朴、戒奢华,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因此,政府过紧日子会成为常态,这或将对政府采购带来持续性的影响。


从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来看,集中采购占比继续下降,分散采购规模占比持续上升,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的规模分别为15767.8亿元、5211.1亿元和14882.5亿元,分别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44%、14.5%和41.5%。分散采购规模从2015年的15.2%上升到2018年的41.5%,5年内提高了26.3个百分点,显示出政府采购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仍在不断“加力”,通过集采目录调整等举措,采购人分散采购的范围和采购自主权均在不断扩大。


对于采购方式,财政部透露,去年公开招标采购仍占主导地位,单一来源采购规模有所下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分别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0.5%、1.1%、3.6%、8.3%、2.3%和11.8%,单一来源采购规模占比下降5.4%,其中,服务类单一来源占服务类采购规模比重下降11.6%。


在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等方面,政府采购的作用依然很“给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作用进一步显现。据了解,去年全国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1653.8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0.1%;全国优先采购环保产品1647.4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0.2%。全国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27488.6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6.7%,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11941亿元,占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43.4%。此外,去年全国36.7万家预算单位向国内航空公司购买公务机票1002.8万张、金额达137.9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8%和20.1%,有效支持了国内航空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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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紧日子!中央国家机关行务实之举

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的务实之举,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此规范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


《办法》要求,各部门购买的后勤服务,应当属于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主要包括物业服务、办公家具维修服务、安全保卫服务、餐饮服务、传达收发服务、会议服务、文印服务等。


针对后勤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办法》明确,各部门是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的主体。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可以作为承托人,代表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后勤服务。机构改革中新组建部门以及实行集中保障部门的后勤服务由国管局统一组织购买。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的承接主体应当是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当划入公益二类或者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承接指定类型的后勤服务项目,应当具备该类服务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条件,不得将承接的服务转包给其他法人单位。


此外,《办法》还明确,国管局应当建立健全各部门购买后勤服务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各部门购买后勤服务情况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购买后勤服务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种违规行为严肃追责。(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