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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研究》论文精编 | 村镇银行信贷投放:分散还是集中?

来源:金融监管院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0/13 11:12:08
作者:张岳,彭世广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来源:《金融监管研究》2020年第7期
原文标题:村镇银行信贷投放:分散还是集中?

研究背景


村镇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填补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空白。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背景下,它将逐渐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主体。村镇银行肩负着服务“三农”的历史重任,保证村镇银行的安全性与盈利性是发挥村镇银行金融普惠功能的基础。2007年发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村镇银行对单一客户授信额度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2010年4月,原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将上述对单一客户、单一集团客户贷款集中度的要求分别放宽至10%、15%。2019年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工作。由此引出本文要重点探讨分析的问题:对于村镇银行而言,要实现安全性与效益性的统一,在严守监管红线的基础上是应该尽可能集中配置信贷资金还是应分散化授信,或者贷款集中度对村镇银行的风险和收益水平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创新点


第一,以村镇银行为主要分析对象,探究了贷款集中度对贷款质量与收益的影响。以此为依据指导村镇银行的信贷投放,有利于村镇银行的长远发展,特别是在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金融可得性差的背景下,还可优化村镇银行信贷资金配置,促进县域经济提质升级。第二,通过中介效应模型分析贷款集中度对收益水平的影响路径,发现贷款质量是贷款集中度影响收益水平过程中的中介变量。这有利于增进贷款集中度与收益水平之间作用机制的理解,也填补了现有研究的空白。第三,通过区域异质性分析,发现中西部地区贷款集中度对村镇银行收益水平的侵蚀更为明显。这为政府优化村镇银行经营环境、健全法律制度提供了实证证据。

研究发现


第一,贷款集中会恶化村镇银行贷款质量,提高经营风险。尽管贷款集中可能为银行带来管理效率优势,但对于村镇银行而言,有限的经营环境提高了村镇银行的信贷质量风险,相对弱势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体制使村镇银行对大额贷款的追踪、预警与及时披露等贷后管理工作面临困难,农村金融市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更为突出,信息不对称加剧了村镇银行信贷管理难度。因此,贷款集中对于村镇银行的管理效率优势并不明显。当村镇银行贷款集中度提高时,承担的更多是风险的累积。


第二,贷款集中度与村镇银行收益水平呈显著负相关。进一步,通过中介效应分析,发现贷款质量是贷款集中度影响村镇银行收益的中介变量,即贷款集中度提高会恶化贷款质量进而降低村镇银行收益。


第三,通过对分地区子样本进行回归发现,中西部地区村镇银行贷款集中度对收益水平的负向作用更加明显,而东部地区村镇银行贷款集中度的作用不显著。其可能原因在于:第一,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市场环境往往更加透明、公开,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所缓解,声誉机制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企业会更加重视自身声誉,往往能如期履约。与此同时,在信息更加对称的环境下,村镇银行可以更好地监测、追踪大客户,预防风险。第二,发达地区经济更加活跃,村镇银行潜在客户群体更大,产业往往更加多元。第三,从人力资源角度看,经济发达地区往往聚集了更多人才,因此东部地区村镇银行人员素质相对较高。最后,尽管发达地区银行业竞争更为激烈,但激烈的竞争往往会鞭策村镇银行更加重视内部管理,同时还可为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提供更加丰富的经验,村镇银行有更多机会接触先进的风险管理措施,提高风险控制水平。此外,本文进一步对贷款集中能否节约成本进行验证,发现就村镇银行整体而言,贷款集中没有产生显著的成本节约效应。

启示与政策建议


第一,无论是基于风险性还是效益性的考量,村镇银行都应降低贷款集中度,尽可能分散化配给信贷资金。村镇银行肩负着服务“三农”的历史重任,分散信贷投放不仅可以提高自身收益水平,增强财务持续性,也更有利于服务当地实体经济,助力地区经济发展。第二,村镇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对贷款集中度进行监测。一旦发生大额信贷行为,要及时披露、严格把控;对已经发生的大额信贷,要加强贷后管理,严防风险。与此同时,要加强对村镇银行贷款投放的监管,监管部门应在进一步精细化监管指标的基础上强化对村镇银行的日常监督,形成监管合力。第三,强化员工的风险教育。要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与综合素质,调整对信贷人员的绩效考评机制,引导信贷人员营销取向由“数量为先”向“量质并重”转变。第四,村镇银行发展历史短,相应的配套政策、管理机制不尽完善,因此需要进一步优化村镇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健全法律制度,增强市场透明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同时,落实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约成本,为村镇银行实现贷前管理,贷中、贷后追踪提供条件。


本文为精编版,仅代表作者个人学术思考,全文详见《金融监管研究》2020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