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金融创新 > 金融创新

易会满:扩大知识产权证券化覆盖面,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来源:ABS视界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2/1 10:37:27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近期出版,书中刊发易会满题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署名文章,文章提出:……4、深入推进债券市场创新发展,丰富直接融资工具。完善债券发行注册制,深化交易所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支持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加大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力度,扩大基础设施领域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范围,尽快形成示范效应;扩大知识产权证券化覆盖面,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共分四种模式 


目前我国已推出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共分四种模式:


1、融资租赁模式


代表项目:第一创业-文科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交易结构:
原始权益人文科租赁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及其所有变更或补充协议及相关协议,将租赁物租赁给承租人。在此过程中,形成了文科租赁依据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即形成了本项目的基础资产。
其后,管理人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募集资金,与原始权益人签订《基础资产买卖协议》并运用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购买原始权益人持有的对承租人的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2、供应链模式


代表项目:奇艺世纪知识产权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交易结构:
供应商/债权人因向核心债务人提供境内货物买卖/服务贸易或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的版权服务)等而对核心债务人享有应收账款债权。
原始权益人(聚量保理)与供应商/债权人签订《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聚量保理根据债权人的委托,就债权人对奇艺世纪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提供保理服务,并受让该等的应收账款债权。经债权人同意,该等债权可由原始权益人转让予专项计划。
管理人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募集资金,与原始权益人签订《基础资产买卖协议》并运用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购买原始权益人从债权人受让的前述应收账款债权,同时代表专项计划按照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知识产权许可模式


代表项目:兴业圆融-广州开发区专利许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交易结构:
(1)基础资产的形成
①第一次专利许可
专利权人(作为许可方)与凯得租赁(作为被许可方)拟签署《专利独占许可协议》(以下简称“第一次专利许可合同”),在第一次专利许可合同项下,专利权人作为许可方,以独占许可专利的方式,将特定专利授予凯得租赁(作为被许可方)实施专利,凯得租赁相应取得特定专利的约定权益及再许可权利,并根据第一次专利许可合同的约定,一次性向专利权人支付第一次专利许可对应的专利许可使用费。
②第二次专利许可基于第一次专利许可合同取得特定专利的约定权益及再许可权利,凯得租赁(作为许可方)与专利客户(作为被许可方)拟签署《专利独占许可协议》(以下简称“第二次专利许可合同”),在第二次专利许可合同项下,凯得租赁(作为许可方)基于其根据第一次专利许可合同而取得的对特定专利享有的权益及再许可权利,以独占许可专利的方式,将特定专利授予专利客户(作为被许可方)实施专利,专利客户相应取得基于该等特定专利生产专利产品的权利,并根据第二次专利许可合同的约定,按季度向专利权人支付第二次专利许可对应的专利许可使用费。针对第二次专利许可,为担保专利客户履行第二次专利许可合同项下专利许可使用费支付义务(以下简称“主债务”),凯得租赁分别与特定的保证人、出质人签署相应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为专利客户履行主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质押担保。该等附属担保权益亦构成基础资产项下权益。
简言之,专利权人以独占许可专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特定专利授权予原始权益人凯得租赁后反授权给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一次性获得专利许可使用费实现融资。
从基础资产业务模式和专项计划交易结构看,在“科技企业—凯得租赁—开发区金控”的交易架构下,将强主体的国有企业信用嵌入到交易结构中,信用从AAA国有主体传递至实际融资的民营企业,使得民营企业能够突破自身信用的局限,从资本市场上获得债权性融资。
(2)基础资产的转让
计划管理人根据与原始权益人签订的《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将专项计划资金用于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即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专利许可合同自基准日(含该日)起对专利客户享有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支付请求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其他权利(如有)及附属担保权益。 


4、知识产权质押模式


代表项目:龙岗区-平安证券-高新投知识产权1-1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交易结构:中小企业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等)作为质押物,从高新投小贷公司获得低利率贷款。该贷款由高新投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专项计划设立后,由高新投小贷公司将其持有的小贷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转让给专项计划,并由高新投集团在专项计划层面对优先级本息提供增信,增信形式为差额支付。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说,深交所推动ABS产品规模化发展,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研究论证,推出以小额贷款债权为基础资产、知识产权做质押发行的ABS产品,目前该模式获得市场认可,深圳市相关企业陆续参照该模式申报项目。
表1 已注册/拟注册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

表2 已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